時間:2020-04-05 08:47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1983.11.22 4 理事會,空中航行委員會 二次監視雷達(SSR)應答機操作程序。 1986.3.14 1986.11.20 5 (第一卷第三版) 超障小組第八次會議 (1984) 取消復飛航段中用距離(計時)確定轉彎點;修改VOR臺向/背指示誤差區;新的等待速度;排版變化。 1986.5.7 1986.11.20 6 超障小組,第三和第四次直升機小組會議,理事會航行委員會 增加第七部—平行或接近平行的儀表跑道同時運行。增加第十部分(現為第十一部分)新加的和經修改的關于直升機專用和直升機/飛機共同程序的規定,以及排版上的修訂。 1990.3.23 1990.11.15 7 (第一卷第四版) 第九次超障會議(1990), 修改高度/高(OCA/H),最低扇區高度,包括區域導航(RNAV)、航路點和機載防撞系統 (ACAS)的定義。 修訂 來源 修改要點 批準日期適用日期 第五次運行會議(1989), 二次雷達改進和防撞系統小組會議(1989)和附件十的第69次修訂 第二部分的修訂有關離場程序包括副區,明確梯 度準則的使用,包括近距離障礙物的概念,同時取消加速航段。第三部分第四章修訂包括使用規定航跡的目視機動飛行。增加第三部分第五章—基于VOR/DME的區域導航等待程序。取消第三部附件A。增加第四部分第一章—VOR/DME的RNAV等待程序,修訂第四部分第一章 —VOR/DME進入程序。修訂第五部分第一章—減噪程序。增加第八部分第三章—ACAS設備的使用。修訂有關DME定位點容差,以反應現有DME/N精確度特性。 1993.3.3 1993.11.11 8 空中航行委員會 平行或接近平行的儀表跑道同時運行 1995.3.13 1995.11.9 9 第十次超障小組會議 (1994),第四次和第五次二次雷達改進和防撞系統小組會議(分別在1989和1993年) 在第一部分第一章中增加新的定義和縮寫詞。第 二部分第二章修改有關離場程序的規定。第二部分第四章修改離場程序公布資料。第二部分增加第五章,基于VOR/DME的區域導航(RNAV)離場。第二部分增加第六章,FMS/RNAV設備的使用以遵循常規離場程序。修改第三部分第三章關于進場和反向程序的現行規定并加入有關新的規定。修改第三部分第五章基于VOR/DME區域導航(RNAV)進近程序相關內容。新增第三部分第六章,有關FMS/RNAV設備的使用以遵循常規非精密進近程序。修改第四部分等待程序。修改第八部分第一章介紹二次監視雷達應答機領域新技術,因為考慮到除了使用方式A/C應答機之外,還可以使用方式S應答機,同時介紹在強制配有有效應答機情況下的應答機失效程序。增加第八部分第三章對ACAS設備操作所需的新要求。增加第十二部分有關航路超障準則。 1996.3.4 1996.11.7 10 超障小組第11次會議,附件四第51次修訂和附件十一第38次修訂 第一部分新增和修改的定義。修改第二部分第二章轉彎離場。修改第三部分第一章影響運行最低標準的因素。修改第三部分第二章最后進近對正跑道和下降梯度。 1998.5.11 1998.11.5 修訂 來源 修改要點 批準日期適用日期 第三部分第三章新增介紹有關大下降角進近的 有關內容。修改第三部分第五章基于VOR/DME的區域導航(RNAV)進近程序。新增第三部分第七章,針對基本GNSS接收機的RNAV進近程序。新增第八章基于DME/DME的區域導航 (RNAV)進近程序。更新第四部分第一章有關RNAV等待程序。介紹第十二部第一章有關RNAV/RNP航路的內容,及排版修訂。 11 超障小組第11次和第12次會議,自動相關監視小組第5次會議, ASIA/PAC空中航行計劃和實施地區小組9/30決議,空中航行委員會研究,第5次航空環保委員會會議 修訂前言,增加第十三部分ATS數據鏈應用的有關運行要求和程序的章節介紹。第一部分新增定義。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增加離場,進場和進近程序的所需導航性能(RNP)程序,包括固定半徑轉彎和基本GNSS離場和進場程序的準則。第三部分增加非精密進近(NPA)程序、氣壓垂直導航(bavo-VNAV)準則和RNAV數據路徑終止概念中有關最后進近航段最大下降率的相關內容。修改第三部分有關基本GNSS進近程序和DME/DME程序用于說明相互的轉換。介紹新的第六部分第三章有關高度表修正內容。取消第九部分關于全球交換運行氣象(OMET)情報資料。在第九部分和第十三部分增加人為因素相關內容。在整個文件中整合直升機準則。增加新的減噪程序。 2001.6.29 2001.11.1 12 空中航行委員會研究,考慮到機載防撞系統(ACAS)設備,ACASII駕駛員訓練大綱的監視和沖突處理系統小組(SCRSP)重審。 修訂第八部分第三章,表述更清晰,為避免觸發RA時出現反方向操縱,加強有關條款的規定。增加第八部分附錄A—ACAS II駕駛員訓練大綱。 2003.6.30 2003.11.27 13 超障小組第十三次會議 (2003) 前言—引入新的說法用以詳細解釋適用于正常運行的PANS—OPS概念;第一部分—增加新的定義和縮寫;第二部分—修訂GNSS區域導航 (RNAV)離場程序,用以說明多導航源RNAV系統,增加高度繪圖要求,以及SBAS和GBAS離場程序;第三部分—修訂航空器分類基準,增加直升機空間點程序,增加程序高度概念用以說明可控撞地(CFIT),增加高度繪圖要求, 2004.4.27 2004.11.25 修訂 來源 修改要點 批準日期適用日期 修訂GNSS RNAV進近程序用以說明多導航源RNAV系統,修訂標準航空器尺寸用以確定DA/H,增加SBAS和GBAS程序,增加TAA概念;第六部分—修訂直升機程序;第七部分—修訂航路準則,包括簡化的方法;第八部分—修訂穩定進近參數以包括低溫校正。 14 (第一卷第五版) 超障小組第十一次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