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05 08:47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檢查單的應答應說明實際情況或項目值(開關,操縱桿,燈,數(shù)量等)。檢查單應避免不具體回答如“設定”,“已檢查”,或“已完成”。 2.3.5 檢查單的交聯(lián) 檢查單應與具體飛行階段相互交聯(lián)(開車、滑行、起飛等)。SOPs 應避免檢查單與飛行的關鍵階段過分交聯(lián)(例如在使用中的跑道上完成起飛檢查單)。SOPs 應規(guī)定檢查單的使用,能保證在不正確構型的檢查與修正中提供緩沖余度。 2.3.6 檢查單的印刷 2.3.6.1 檢查單的布局和圖形設計應遵循印刷的基本原則,至少包括印刷清晰(可辨識)和在所有駕駛艙燈光條件下易讀。 2.3.6.2 如果使用顏色編碼,則在檢查單圖形設計中應遵循標準的工業(yè)顏色編碼。正常檢查單部分應使用綠色標題,系統(tǒng)故障部分用黃色標題,而應急檢查單部分用紅色標題。 2.3.6.3 顏色編碼不應只是區(qū)分正常、不正常和應急檢查單的唯一方法。 第3章機組簡令 3.1 總則 3.1.1 運營人應建立機組簡令作為標準操作程序(SOPs)整體的一部分。機組簡令傳達了工作責任、 標準化工作,以保證機組成員共擔行動計劃,并提高機組的情景意識。 3.1.2 運營人應為飛行機組和客艙乘務組建立單獨的和聯(lián)合的機組簡令。 注:“運行手冊的編寫”(9376 號文件)第八章 8.6.8 節(jié)包括了機組簡令的一般考慮。 3.2 目的 機組簡令應使用如下方式幫助機組對具體飛行階段實施安全而關鍵的行動: a) 更新先前知識,使之在實時的飛行階段中更易于使用; b) 構建分享的處境心理圖像以支持情景意識; c) 建立一種行動計劃,并傳達到機組成員以提高有效的偏差探測和管理;和 d) 準備機組成員對預備性作出可預見危險的的應對,以保證有效和及時的應對。 注:沒有進行簡令和在時間緊迫的壓力狀況下,從記憶中重新取得信息可能是極不可靠的處理方式。 3.3 原則 3.3.1 在建立機組簡令時應考慮以下原則: a) 機組簡令應簡短,不應包括10個以上項目。如果必須有10個以上項目,應考慮到按飛行階段的順序將簡令內容斷開; b) 簡令應簡明扼要,還得充分全面,在所有機組成員之間提高行動計劃的理解; c) 機組簡令應是交互的,如可能應使用一問一答的形式; d) 機組簡令的時間安排,應為實施運行的工作提供適當?shù)臅r間,而不致出現(xiàn)沖突;和 e) 機組簡令應在效率與重復項目的連續(xù)重復之間取得平衡點。 注:機組簡令若成為日常的反復背誦,對恢復先前的知識是不起作用的。 3.3.2 由運行環(huán)境所需的任何有意偏離于 SOPs 的問題應在特定的簡令項目中。 3.4 應用 3.4.1 運營人員對具體運行階段包括實際條件和環(huán)境以及運行中的特殊方面必須實施飛行機組和客艙乘務組的簡令。 3.4.2 在以下運行階段,但不局限于以下階段,應當實施飛行機組的簡令: a) 飛行實施之前; b) 離場;和 c) 到達。 3.4.3 在以下運行階段,但不局限于以下階段,應當實施客艙乘務組的簡令: a) 飛行實施之前;和 b) 一日內的第一次離場。 3.4.4 客艙乘務組的簡令應在改換機型或者客艙組成員和停留時間超過 2 小時以上的飛行前實施。 3.5 范圍 3.5.1 飛行前簡令應包括飛行機組和客艙乘務組 。 3.5.2 飛行前簡令應重點在機組的協(xié)調配合以及航空器運行問題,并應包括(但不限于): a) 任何飛行必需的資料,包括不工作的設備或可能影響運行或旅客安全要求的不正常現(xiàn)象; b) 必須的通信,應急和安全程序;和 c) 天氣條件。 3.5.3 飛行機組離場簡令應優(yōu)先考慮起飛和爬升中的所有相關條件。其中應包括如下條件,但不局限于此: a) 使用的跑道,航空器構型和起飛速度; b) 滑出線路和相關的熱點位置; c) 離場程序; d) 離場航路; e) 導航和通信設備設置; f) 機場、地形和性能限制,包括降噪程序(若適用); g) 起飛備降機場(若適用); h) 包括在最低設備清單的任何項目(若適用); i) 適用的應急程序的復習;和 j) 適用的標準喊話。 注:“運行手冊的編寫”(9376 號文件)第八章 8.6.9 節(jié)包括標準報讀的一般考慮,第八章附錄 F 包括標準報讀程序的指導舉例。 3.5.4 飛行機組的進近簡令應優(yōu)先考慮下降,進近和著陸存在的所有有關條件。其中應包括如下條件, 但不局限于此: a) 下降過程中的地形限制和最低安全高度; b) 進場航路; c) 儀表或目視進近程序和使用的跑道; d) 最低運行標準,航空器構型和著陸速度; e) 導航和通信設備的調定; f) 滑入線路和相關的熱點位置; g) 復飛程序; h) 備降機場和燃油考慮; i) 適用的應急程序的復習; j) 適用的標準喊話;和 注:“運行手冊的編寫”(9376 號文件)第八章 8.6.9 節(jié)包括標準報讀的一般考慮,第八章附錄 F 包括標準報讀程序的指導舉例。 k) 低溫修正(參見第一篇第四章4.3節(jié))。 |